苦儿流浪记_第一部-第03章-维泰利斯先生的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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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部-第03章-维泰利斯先生的 (第2/4页)

钱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您能告诉我这个办法,我情愿请您喝酒。”

    “先要一瓶酒来。一言为定。”

    “不变卦?”

    “不变卦。”

    老人离开他的椅子,一屁股坐到巴伯兰的对面。怪了!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,他的羊皮袄里有个东西在动弹,我无法作出解释,好象在他左胳膊下面也藏着一条狗似的。

    “您是不是在想,”他问,“不让这孩子继续长时间吃您的闲饭?或者,还要继续吃下去的话,您想让别人付给您几个钱?”

    “没错,因为……”

    “喔,您的动机嘛,与我毫不相干,我也不必了解。我只要知道您不再想留下这个孩子就行了。要是这样,把他给我吧,我抚养他。”

    “把他给您!”

    “是的,您不是想脱身吗?”

    “把这样的孩子给您?一个多么漂亮的孩子,多漂亮。您瞧瞧!”

    “我看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雷米,过来!”

    我战战兢兢地走近桌子。

    “来,别怕,小家伙。”老人说。

    “您看看。”巴伯兰继续说。

    “我没有说这是个丑孩子,假如他是个丑孩子,我才不要呢!吃我这行饭的不找丑八怪。”

    “啊哈,假如这是个双头怪物,或者是侏儒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您就不会打算送他去孤儿院了。您知道,一个怪物可值钱啦!人们可以从他身上发财,把他出租,出租不上算,就自己利用他赚钱。可这小家伙,既不是侏儒,也不是怪物,他长得和普通人一样,什么用处也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他干活行。”

    “太瘦弱。”

    “太瘦弱?得了吧,他和男子汉一样强壮,又结实又健康。您瞧瞧他的腿。您见过比这更直的腿吗?”

    “太细。”老人说。

    “那您看看他的胳膊。”巴伯兰又说。

    “胳膊和腿一样,勉强凑合,经不住劳累也吃不得苦。”

    “他,经不住?您摸一摸,亲手去摸摸!”

    老头把他瘦骨嶙峋的手伸过来,在我的腿上拍了拍,撅着嘴,直摇头。

    我已经经历过类似的场面了,那是牛贩子来买我们奶牛的时候。他也一样在牛身上摸了又摸,又撅嘴又摇头,说那不是头好奶牛,他无法转卖。末了,他还是把牛买下牵走了。

    老人也把我买下带走吗?啊!巴伯兰mama,巴伯兰mama啊!

    多么不幸,她不在这儿,无法保护我。

    假使我有勇气,我一定会说,昨天晚上巴伯兰还责备我是皮包骨的瘦鬼呢,嫌我的手脚太细弱。但我懂得:这样插嘴毫无用处,只能招来灾祸。因此,我默不作声。

    “这样的孩子,一手可以逮一打。”老人说,“说句实话,这是个城里的孩子,因此干庄稼活肯定不行。您让他驾牛犁地试试,看他能干多久?”

    “十年。”

    “顶多不超过一个月。”

    “可您瞧瞧他呀!”

    我站在桌子的一头,在巴伯兰和老人之间,被他们推过来推过去。

    “这样吧,”老人说,“不管怎样,我要他了。不过,听着,我不是买他,我向您租,每年给您二十法郎。”

    “二十法郎?”

    “已经是高价啦,我先付款,您可拿到四块漂亮的面值一百苏①的大洋,还可以即刻把他摆脱掉。”

    ① 苏,法国辅币名,二十个苏等于一法郎,即五生丁。

    “我如果留着他。孤儿院每月给我不止十个法郎。”

    “价钱多少,我清楚。七个法郎也好,八个法郎也罢,可您还得养活他。”

    “他将来能干活。”

    “要是您觉得他能干活的话,您就不会想把他打发走。人们从孤儿院领走孩子,并不是为了得到抚养费,而是为了叫他们干活,使他们变成替人赚钱而不拿钱的人。还有,他如果能为您做事,您会把他留下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管怎么说,我每月都可领取十个法郎。”

    “相反,要是孤儿院不把孩子给您而给了别人,那您就什么也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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