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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6章终于习惯存 (第2/2页)
,在这个时代,最常拿出来探讨的两种倾向,是恋童癖和同恋。 前述的那几种,可比这两项最常见的还要让一般人觉得难以理解,也更令人感到难以接受。 之有许多例子,当事人不是因为酒醉或一时绪不稳所导致,而是他们真的喜如此,这更加一般大众对他们的敌意,我想,一定有比官方记录还要更多的人,因为这些罪行而被杀。 有趣的是,待常被漠视,所以在这个社会上,有些现象即使不能大声说,却能在不知不觉被默默接受。的确,我想,仔细观察,一般人在谈论到这类游戏时,应常是觉得可笑,而非单纯的感到厌恶和恐慌。 似乎我能够合理推断,一班人在接纳所谓,“异常”的式里,“可笑”其一段必经的过程。 无论本⾝多重口味,若是能让谈论的人笑出来,况就不至于太糟,我很好奇背后的复杂文化,与生物本能影响最终抉择等方面的资讯,而我在翻过图书室的书籍目录后,决定太细部的还是留到以后再去关心。 也是经过好长一段时间,待才渐渐被大家视为是比较无害的,而现在,多数人仍认为是不被允许的,所以我的希望,只存在于那些最不正常的人之,我若希望他们其有不少好人,是否太天真?在那类谈及特殊倾向的故事里,主角通常不是个好相的人。 不是暴躁易怒,就是个孤僻…通常也会暗示他们小时后曾受到待…而或许是因为我和凡诺相过,总觉得自己一定有办法喜他们,只要对方不至于过分离谱,一样能和我产生不错的友谊甚至意。 首先,为了我自己好,得找出之良知不至于过于薄弱的人,这看似明确的方向,实际上却没有把范围缩到非常小,正,我有的是时间调查,想到凡诺先前曾谈到寿命上的保证,我的心有好上一些。 又过约两分钟后,我一边哼着歌,一边翻阅一本⾊小说:故事描述一名寡再几经挣扎之后,终于藉着家的猎⽝来弥补丧夫之。故事里,这位寡没有受伤,也没写到那只狗去的节,算是口味比较轻的。 他们只是一直掩人耳目的享受,而最后也真的没被其他人发现,我想,虽然略嫌肤浅,却是不错的故事。作者栏写:无名氏。相信他赚得也不多,而以不算太差的文笔写出风格特殊的⾊故事,⾜以得到我的尊敬。 幸好,凡诺不介意我调整图书室内的书籍配置,现在,我会把常复习与预定要看的书,放在书架较低的位置,这样,我只需一个抬头,就能把它们给取下,我也很快学会控那团黑⾊软生物的方法。 原来就是先把两只前脚放在排出我内素的⾁块上,再慢慢用爪子敲击,并时时出声命令。 比我想像要容易,虽然无法让它一分为二与变成骰子状。只要它在为凡诺服务之余,能为我带来一点方便就好。相信这个⾁块能控制房子内的许多东西,而我决定几个月后再来关心其他项目。 我也注意到,凡诺只需要轻轻挥手就能够控它,本不需要像我这样贴着⾁块,就算再过十年,我也不期望自己能有他的一半能耐。稍微令我松一口气的是,凡诺现更好商量。 除准许我在底下点灯,他还会为帮我买灯油,他也给我吃一点他常煮的一些汤,尽管我所需的营养本不是用这种方式补充,就许多角度来看,这些是我本来就应该享有的,是他终于习惯我的存在,还是觉得我够大了?他从没谈到这一部分,而我也不急着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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